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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如何通过注册开曼公司实现上市突围的

【客户案例】民企如何通过注册开曼公司实现上市突围的

成立中介控股公司,换股打造上市主体 

  开曼群岛的法律环境符合港交所的上市要求,开曼公司也是理想的上市群岛。2007年7月27日,熔盛重工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熔盛重工控股”)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随后以换股形式收购明欣国际的全部股权,从而使其成为中介控股公司,直接持有下面附属公司的全部股权;熔盛重工控股则作为上市主体,为旗下所有附属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张志熔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好利及Wealth Consult拥有熔盛重工控股95%权益,陈强则通过盛意持有5%股权。

  高效调配资源实现上市突围的民企样本熔盛华丽上市

2007年10月8日,熔盛重工控股与由高盛、德劭基金、新天域资本等5家投资机构签署了一项认购协议。据此协议,2007年10月30日,熔盛重工控股将其380万股每股面值0.1港元的股份的法定股本,重新指定及分类为363.82万股每股面值0.10港元的普通股及16.18万股每股0.10港元的系列A优先股;上述5家战略投资者以2.5亿美元(当时约合人民币18.775亿元)认购16.18万股系列A优先股(表7)。根据认购协议,系列A优先股为强制性可赎回可换股优先股,可自发行日期至到期日由优先股持有人选择转换为普通股。发行系列A优先股所得款项,主要用于中国境内附属公司注资。同时,除非优先股持有人选择续期,否则优先股将于2009年10月31日到期。

截至2007年10月31日,熔盛重工控股已向各投资者发行了16.18万股系列A优先股,所得款项用于前述向境内子公司的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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