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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印度尼西亞商标

亚洲印度尼西亞
申请费用:RMB  5900
官方回执需时:2星期
注册需时:15-18個月
有效期:10年
所需资料:1. 申請人名稱及地址  2. 申請商品或服務項目  3. 商標圖樣

一、印度尼西亚商标简介
1 、印度尼西亚商标法是 1961 年 10 月颁布的,于 1992 年、 1997 和 2001 年多次修订。印度尼西亚最新修订的商标法于 2001 年 8 月 1 日开始施行。
2 、目前,印度尼西亚是 WTO 成员,于 1979 年加入 WIPO , 1950 年加入了巴黎公约,尚未加入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
3 、印度尼西亚的商标权产生的基础为注册在先原则,商标的在先注册人享有商标的专用权。商标权要求商标注册基于善意的权利要求。
4 、印度尼西亚商品及服务分类体制采用双轨制,商品及服务共分 35 类,前 34 类采用国际分类。第 35 类采用本国分类,主要指服务分类。

二、申请所需资料
1、 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 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1份;
2、 申请人的详细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称,性质、国籍以及详细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3、 电子版商标标样;
4、商品名称和类别;
5 、 签署的委托书;
6 、 对于非英文的文字商标,申请人需提供该文字商标相应的英译文和意译文。

三、商标的申请和注册
1、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必须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有关事宜。外国公民在印度尼西亚代理机构代为办理。根据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的规定,外国申请人可基本属国或巴黎公约任一成员国的首次申请,在自该申请起算的 6个月内要求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