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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税务安排的分类


        在香港进行税务申报时需要特别区分经营者的不同情况,进而选择一种税务安排的方式,否则是非常危险的,税务局的处罚也会相当严重,所以有必要介绍一下各种税务安排的相关情况。

        1、业务不活跃报告

        此为最简单的税务安排,简单来说一家香港公司没有任何的运作,即没有利用香港公司开展任何实际业务,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没有运作自然不会有利润,所以当然无需交税。
具备条件:没有购买任何香港的物业;没有任何银行月结单的记录; 没有经营任何业务。(这种情况常见于国内公司利用进行单纯的品牌宣传、推广)

        2、核数师报告

        此为一般有正常贸易的香港公司必做的税务安排,依据《香港税务条例》的规定对于从事贸易的香港公司 (除新公司可在成立后18个月内报税外),香港公司每年至少要向税务局申报一次,而递交给政府的报告必须是由香港当地的持牌会计师对该公司一年中整个财务状况出具的审核意见,目的是为让政府明析该公司整一年度的财务信息,由政府的评税主任对该公司是否需要交税做出决定。

        注意:首先不论香港公司是亏损或是盈利,也暂且不谈利润的来源是否属于海外利得、是否需要交税,根据香港的法例,只要有运作、有正常的贸易往来就必须要做核数师报告。换而言之,存在贸易的香港公司可以不交税,但是必须要报税。

        公司有贸易往来就会有纳税的可能,这种可能只有政府才有资格评定,核数师报告是政府做出裁决的依据,而业务不活跃报告即是经营者对自己香港公司没有业务运作的财务声明,这样的报告导致的结果就是申请无需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