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盈权威注册香港公司机构

服务热线:4000-888-928

注册美国公司L-1签证的优势

L-1签证的优势


1、无限次数出入境: L-1 每次有效期为一年至三年,分为一次进出及多次进出两种。一般而言L-1比较容易获得多次入境许可,节省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2、申请签证时间快: L-1签证无需等待配额和排期,申请和批准时间短,第一次申请最快3个月可以获得签证。

3、可以长期居住美国: L1签证者一般有效期是一年,期将满时,可申请延长,一般每一次可以拿到两年的签证。L-1A经理、行政主管最长可获得在美国居住7年,L-1B特殊知识人员停留期不可超过5年。

4、可以申请全家赴美国居住: L-1 人员的家属(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获得L-2 的身份,跟随来美国。办理相关手续后, L-1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公立学校就读并可享受本地学费。这对重视教育的华人很有吸引力。2002 年新的法律还允许L-1 的配偶L-2 在美国申请工卡,合法工作。

5、一家公司可以申请多个人员赴美:在美国设立分公司,总公司通常可以派2-3人过去,而这些人都可以为家人和孩子申请L2签证。可同时为多个家庭的家庭成员申请进入美国学习和生活,享受美国的各项福利。

6、可以申请美国绿卡:持有L1签证者,在美国公司成立一年后,即可以第一优先劳工移民的方式不需要美国劳工部的层层审批即可直接申请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与需要50万或者100万美元的投资移民,雇用至少10名美国人相比,L-1持有人不仅得到的绿卡速度快,而且不需要大笔资金的投入。

7、可以自由出入境:持L1签证者,在申请绿卡期间,可以自由地在美国境内或境外做生意的旅行。而其它很多种类型的绿卡申请者在申请期间如果没有“请假证”(Advance Parole)就不可以自由地出入境。

8、没有国籍限制:L1签证适用于在任何国家设立的企业,只要这些企业在美国设立分公司,就可调派公司的经理主管人员与特殊知识人员前往美国发展业务。

9、对美国公司没有生意限制:美国法律没有规定申请L1的跨国企业与其美国子公司间必须从事相同种类或相关形态的商业往来,只需保持正式的所有权从属关系即可。

10、没有学历要求:L签证规定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中至少有一年以上担任高级管理人员(L-1A) 或专业技术人员(L-1B),但没有最低学位及语言的要求。

11、没有行业限制:美国法律没有对提出L1签证申请的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做出必须从事某些类别行业的规定(医院、银行等特殊行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