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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申请程序

PCT申请程序:

(一) 国际阶段

中国个人或单位作出发明创造后可以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国家申请。然后12个月优先权期限内提出国际申请并要求优先权。对中国人来说,只需向中国专利局递交一份中文申请文件;在国际阶段的国际初步审查程序中也使用中文。

中国个人或单位作出发明创造之后也可以直接提出国际申请但是必须在该申请中指定外国的同时也指定中国。

国际阶段是国际申请审批程序的第一阶段。它包括国际申请的受理、形式审查、国际检索和国际公布等必经程序以及可选择的国际初步审查程序。

在申请日起9个月或优先权日起16个月左右,将收到一份由选定的国际检索单位出具的检索报告。申请人可以针对检索出的文件对权利要求书做出修改并递交国际局。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后,申请予以公布。在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9个月届满前,申请人应决定是否提出国际初步审查请求。如请求国际初步审查,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将在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28个月内发出一份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对申请的专利性做出评论。该报告对各指定国专利局的审查并不具有约束力。申请人应在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30个月满前(对于未提出国际初步审查请求人的申请,则为20个月)向指定国或地区递交进入该国的请求,并递交国际申请的译本。由此该国际申请由国际阶段进入国家阶段

(二)、国家阶段——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期限前,根据客户的指令委托外国的事务所提交进入国家阶段的请求,由各国专利局对该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其程序与直接向各国递交一个申请的程序几乎相同,获批准后获得也只是各国的专利。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主要手续是按各国规定递交国际申请文件的译本和缴纳规定的国家费用。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之后由各国专利局按其专利法规规定对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